聊城大学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聊城大学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一、 防火安全
1. 学生公寓的防火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由校学生会宿管部、各学院宿管
部及宿舍舍长贯彻落实。
2. 禁止在公寓内使用任何违章电器或灶具。
3. 禁止在公寓内乱拉乱接电线。
4. 熄灯后,禁止在公寓内点蜡烛。
5. 禁止在公寓内燃烧废纸杂物,燃放鞭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 禁止在公寓内吸烟并随意乱扔烟头。
7. 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正在使用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必须立即切
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8. 管理员要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作好记录。发现损坏或挪用时要及时
上报公寓管理中心或治安科。
9. 万一出现火情,学生要及时扑救。火势较大要尽快通知公寓管理中心或治安科,同时要保护
现场,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
10. 楼内值班人员,要做到每天值班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险情及时处理,问题严重时及时
上报处理。
二、 防盗安全
1、 各公寓楼管理员要严格履行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和公务(家具)携带出门登记手续。
2、 宿舍内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 学生离开宿舍要做到随手关门关窗,晾晒衣服要注意保管,夜间要及时收回。
4、 学生公寓严禁私自留宿客人。
5、 严禁学生私自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更换锁具。
6、 提高防范能力防止内部人员作案,发现可疑线索应及时上报保卫处治安科。
7、 发生入室盗窃事件,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治安科。
8、 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三、 公共秩序安全
1、 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组织男女聚会活动。
3、 严禁商贩进入楼内兜售物品,禁止任何形式的经商行为。
4、 严禁学生夜不归宿,翻墙入门入室。晚归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5、 保持楼内安静,不准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打球、嬉闹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6、 除周六下午、周日外,其他时间禁止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
7、 严禁在楼道内存放自行车。
8、 不准夜间私自外出或夜间外出伴歌伴舞。
9、 学生在阳台晾晒衣物注意安全。
10、 不准在宿舍内存放、观看、传播黄色音像制品和书刊。
            
 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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