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根据山东农学会《齐鲁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的规定,2020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推荐的成果,应当符合《齐鲁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

(一)成果应立足产业需求,来源于实践,应用于生产,能为生产实际服务,尤其是研究当前农业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的科技成果。要求整体技术推广应用至少满2年,即成果完成时间截止2018年1月1日之前。鼓励原始创新成果申报,杜绝拼凑或中间成果申报。

(二)所有申报成果不得含有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技术内容。

(三)所有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每人每年限报一项。

二、推荐办法

齐鲁农业科技奖实行归口推荐,不接受非推荐单位和个人的推荐。推荐单位为山东农学会各常务理事单位、各地市农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市级相关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参评成果数量不限。

三、申报和推荐方式

申报、推荐齐鲁农业科技奖项目,均需登录山东农学会网站(http://www.sd-nxh.com)的“科技奖励”专题链接“齐鲁农业科技奖管理平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申报系统或推荐系统,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和推荐。有意申报的老师,点击“申报注册”,选择推荐单位为聊城大学,自行注册申报即可。

四、材料要求

(一)推荐意见

推荐成果的遴选。为确保将真正优秀的成果推荐上来,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推荐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择优遴选。

推荐成果的公示。推荐单位推荐成果须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成果前3完成人申报前也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再次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推荐单位意见。各推荐单位必须将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在推荐单位意见中予以说明(包括成果遴选、专家择优评审情况、推荐数量、公示情况等),推荐单位意见需推荐单位在系统填报上传,纸质版需加盖公章(专业委员会的推荐单位意见需经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二)申报材料

《齐鲁农业科技奖推荐书》是齐鲁农业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填写指南要求,通过登录山东农学会网站http://www.sd-nxh.com的“科技奖励”专题链接“齐鲁农业科技奖管理平台”,填写提交,同时将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以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系统,提交完成后由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单位意见。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可从系统导出纸质版申报材料。
      五、申报和推荐截止时间  
      山东农学会齐鲁农业科技奖管理平台自2020年8月30日起开通运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9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并将《2020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推荐书》、《附件3推荐2020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iuyingchang@lcu.edu.cn,10月10日前请将《2020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推荐书》纸质版1份报送至农学院办公楼214,以便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10月15日前请将系统自动生成的《2020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农学院办公楼214室。

 

附件1 2020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推荐书

附件2 2020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推荐书填写指南.docx

附件3 推荐2020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成果汇总表.docx

附件4 齐鲁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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