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并对本次的调剂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调剂学科专业(领域)成立调剂复试小组,在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三)坚持回避原则。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学院坚持“严格标准、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调剂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加强调剂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的正式在职人员参与调剂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科学规范识才选才的能力。
(三)学院将按照规定时间内将调剂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各专业调剂复试办法等材料送招生工作处审核
(四)各专业调剂复试小组要当场为每个考生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要留有完整的复试记录,各招生学院要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加试、笔试和面试),音像材料在复试结束后密封并由复试小组组长、督察员签字后送招生工作处,存放保密室三年以上。
(五)学院对考生调剂复试结果进行认真检查。核查无误后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数据一并送招生工作处审核。
三、调剂专业需求及调剂专业条件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 |
一志愿专业代码 | 一志愿专业名称 | |||
1 | 071002 | 动物学 | 071000 | 生物学 |
071002 | 动物学 | |||
071005 | 微生物学 | |||
071007 | 遗传学 | |||
071008 | 发育生物学 | |||
071009 | 细胞生物学 | |||
070703 | 海洋生物学 |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071004 | 水生生物学 | |||
071006 | 神经生物学 | |||
0780 | 药学 | |||
0781 | 中药学 | |||
2 | 090100 | 作物学 | 090100 | 作物学 |
090101 |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 | |||
090102 | 作物遗传育种学 | |||
090202 | 蔬菜学 | |||
090301 | 土壤学 | |||
090302 | 植物营养学 | |||
090401 | 植物病理学学 | |||
090402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
090403 | 农药学 | |||
095136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四、调剂生遴选原则
依据学院学科发展方向和师资条件,学院对调剂生遴选原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地区国家线,且达到A类地区调入专业国家线,含单科和总分要求。
3.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符合调剂专业条件。
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6.对申请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 其他未尽的调剂条件以我院解释为准。
五、复试
(一)复试方式、比例、时间安排及收费
1. 复试方式
我院调剂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详见学院调剂公告。
2. 复试比例
调剂志愿复试比例为调剂计划的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 复试时间
学院将于2024年4月11日-4月15日进行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参见学院网站通知。
4. 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须缴纳复试费24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过程中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远程复试考生可以通过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入学时将原件上交招生单位进行复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复试: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6)《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签署《自考生承诺书》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3.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
(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
(3)《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5. 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复试内容
根据《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内容。
(四)体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六、录取
招生单位要明确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原则、程序等。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根据招生专业目录,按专业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2.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七、硕士研究生调剂说明
拟调剂至我院的考生人数每天都在增加,调剂系统关闭前无法确定能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