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共青团工作助理管理,总结2016年度工作助理工作成绩,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校团委决定对我校2016年度共青团工作助理进行任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年度校团委助理、学院分团委助理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根据所担任的职务职责,对被考核者在任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包括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组织纪律性、团结合作精神、履行职责能力、创新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
四、考核办法
校团委助理由校团委考核,学院分团委助理由分团委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考核程序
(一)由共青团工作助理本人进行小结、自评,并认真填写《聊城大学共青团工作助理任期考核表》(附件);
(二)在自评的基础上由各聘任单位进行考核并写出综合评语及评价等级;
(三)各考核单位于5月23日17:00前将本单位《聊城大学共青团工作助理任期考核表》书面版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校团委209室。
校团委
2017年5月16日